部落監測資料表
部落監控的法定要求是什麼?
沒有要求部落監察員參與的州或聯邦法規;然而,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管理局)已作出規定,在各種項目活動中包括部落監督員,以使部落能夠在該領域有第一手的接觸和代表性,並在可能有可能識別和/或影響敏感的部落文化資源。
如何識別和選擇部落監視器?
管理局繼續與加州美洲原住民遺產委員會 (NAHC) 密切合作並依賴其專業知識和建議,以確定在文化上與各個高速鐵路項目部分有關聯的部落政府和部落代表。部落監測機會優先考慮以下部落: (1) 由 NAHC 確定在文化上與項目區有關聯; (2) 表現出興趣並參與了項目的文化資源調查過程; (3) 已接受管理局的邀請,根據《國家歷史保護法》第 106 條(如高速鐵路第 106 條計劃協議 (PA)1 中的定義)作為諮詢方參與。管理局直接與每個諮詢黨部落的部落領導/主席合作,確定部落領導指定的代表該部落在高鐵項目監測工作中的個人。管理局將要求每個諮詢黨部落填寫部落監察員指定表,以確定被指定代表部落的個人,包括他們的直接聯繫信息,以確保就監察機會進行清晰有效的溝通。表格將由管理局的部落聯絡員提供給部落,作為外展/協商工作的一部分。該表格必須由部落主席批准/簽署。
如何識別和選擇部落監視器?
管理局繼續與加州美洲原住民遺產委員會 (NAHC) 密切合作並依賴其專業知識和建議,以確定在文化上與各個高速鐵路項目部分有關聯的部落政府和部落代表。部落監測機會優先考慮以下部落: (1) 由 NAHC 確定在文化上與項目區有關聯; (2) 表現出興趣並參與了項目的文化資源調查過程; (3) 已接受管理局的邀請,根據《國家歷史保護法》第 106 條(如高速鐵路第 106 條計劃協議 (PA)1 中的定義)作為諮詢方參與。管理局直接與每個諮詢黨部落的部落領導/主席合作,確定部落領導指定的代表該部落在高鐵項目監測工作中的個人。管理局將要求每個諮詢黨部落填寫部落監察員指定表,以確定被指定代表部落的個人,包括他們的直接聯繫信息,以確保就監察機會進行清晰有效的溝通。表格將由管理局的部落聯絡員提供給部落,作為外展/協商工作的一部分。該表格必須由部落主席批准/簽署。
部落監察員需要什麼資格?
雖然管理局建議部落監察員具備 NAHC 的美洲原住民監察員指南 2 規定的所需知識、技能、能力和經驗,但部落官員最終負責審查他們選擇代表其部落的部落監察員的資格。部落監測員旨在成為可信賴的部落代表,他們將直接接觸實地活動,以便他們可以向現場考古學家提出建議,並直接向部落領導和/或社區報告他們的觀察結果。
在參與項目的任何部落監測活動之前,部落監測員將被要求參加任何必要的環境和/或安全意識培訓。部落監測工作可能涉及在潛在的崎嶇地形和/或具有挑戰性的田間條件(包括潮濕、多雨、多風、多塵、寒冷或炎熱天氣)中長時間進行中等至重度體力活動。指定的監測員負責為自己穿上合適的現場服裝,並應具備這些常見現場條件的身體活動能力和耐力。
部落監察員會因時間和費用得到補償嗎?
部落監察員將獲得他們的時間補償。補償部落監察員的機制因項目部分而異,可能包括: 由管理局承包商聘用的個人監察員作為臨時/隨叫隨到的工人;根據與承包商簽訂的專業服務協議,作為分包商的部落;或通過人事代理機構臨時僱用的監督員。如果單程前往項目現場超過 90 英里,則可以提供每日津貼。往返工地的里程可以按現行州費率報銷。
如何將監控機會通知部落?
每個部落將僱傭多少個監視器?
在什麼情況下會規定部落監控?
管理局將確保為以下活動提供部落監測機會:
- 在作為特定項目區域文化資源盤點工作的一部分進行的步行考古實地調查期間;
- 在為評估和/或處理受項目影響的考古資源而進行的史前考古遺址測試和/或數據恢復挖掘期間;
- 在被確定為對史前文化資源敏感且需要考古監測員的地區進行任何涉及地面乾擾(例如岩土鑽探)的施工前項目活動期間;
- 在被確定為對史前文化資源敏感且需要考古監測員的地區進行涉及地面擾動的施工階段項目活動期間。
如何確定史前考古敏感性?
如果部落或其指定的部落監督員有問題或疑慮,他們應該聯繫誰?
在監測活動期間,部落監測員應向現場考古學家傳達問題或疑慮。如果現場考古學家或首席考古學家無法在現場解決問題或疑慮,或者如果對管理局的監測政策存在一般性問題,部落監測員和/或部落官員應聯繫管理局的文化資源/環境規劃人員立即地:
加州高鐵管理局
布雷特衝
權威文化資源項目經理
L街770號,620室
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 95814
(916) 403-0061
電子郵件: section106consultation@hsr.ca.gov
聯邦鐵路管理局 (FRA)
斯蒂芬妮·佩雷斯
FRA 環保專家
鐵路政策與發展辦公室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華盛頓特區 205920
(202) 493-0388
電子郵件: Stephanie.Perez@dot.gov
腳註
1 正式名稱為, 聯邦鐵路管理局、歷史保護諮詢委員會、加利福尼亞州歷史保護官員和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之間關於遵守《國家歷史保護法》第 106 條的計劃協議,因為它與加利福尼亞高鐵有關高速列車項目:
https://hsr.ca.gov/wp-content/uploads/docs/Programs/Tribal_Relations/CAHST_Sec_106_PA_signed_06_2011_concurring_party_pages_omitted_.pdf
2 美洲原住民遺產委員會美洲原住民監督員/顧問指南(2005 年):
https://scahome.org/about_sca/NAPC_Sourcebook/718_pdfsam_Sourcebook%20SCA%2010.2005%20fifth%20edition.pdf
加利福尼亞州高鐵管理局盡一切努力確保網站及其內容符合加利福尼亞州規定的Web內容可訪問性指南2.0級AA標準所規定的ADA規定。如果您要查找不在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網站上的特定文件,則可以通過“公共記錄法”頁面根據“公共記錄法”來請求該文件。如果您對網站或其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與管理局聯繫: info@hsr.c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