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分環境文件(第 2 層)

以程序化的 EIR/EIS 和一級決策為基礎,管理局和 FRA 繼續規劃高鐵系統,將全州範圍的高鐵系統劃分為各個項目段,兩端各有一個車站。這些項目部分構成了 CEQA 和 NEPA 下的二級、項目級規劃和環境文件的基礎,以支持高鐵系統的具體決策。

加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與聯邦鐵路管理局(FRA)局長羅納德·巴托里(Ronald Batory)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MOU),根據該備忘錄,加州高速鐵路管理局(管理局)被授權作為《國家環境政策法案》(NEPA)下的牽頭機構承擔 FRA 的職責。根據美國法典第 23 篇第 327 條的規定,該諒解備忘錄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生效(並於 2024 年 7 月 22 日續期),根據地面交通項目交付計劃(也稱為 NEPA 任務)授權。

以下二級 EIR/EIS 文件正在進行或已完成:

舊金山至聖荷西計畫段環境文件:

聖荷西至默塞德計畫段環境文件:

默塞德至弗雷斯諾計畫部分環境文件:

默塞德至弗雷斯諾計畫部分環境文件:Central Valley Wye

弗雷斯諾至貝克斯菲爾德計畫段環境文件:

弗雷斯諾至貝克斯菲爾德計畫部分環境文件:本地生成的替代方案

貝克斯菲爾德至帕姆代爾計畫段環境文件:

帕姆代爾至伯班克計畫部分環境文件:

伯班克至洛杉磯計畫段環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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