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業務計劃

加州高速鐵路管理局(管理局)的業務計劃是一份總體政策文件,用於向立法機關、公眾和利益相關者通報項目的實施情況,並協助立法機關做出有關項目的政策決定。

管理局要求 公用事業代碼 185033,每兩年準備、發布、採用並向加州立法機關提交商業計劃。商業計劃必須包括以下要素:

  • 管理局預計將開發的服務類型;
  • 擬建的施工時間表和完成環境審查過程的預期時間表;
  • 基於不同服務水平的替代金融場景;
  • 客流量、運營和維護成本以及資本成本的預測;
  • 與公共或私人實體簽訂書面協議,為系統提供資金以及對預期資金來源的估計;
  • 並討論項目的可預見風險和減輕這些風險的計劃。

在計劃公佈前至少 60 天,管理局必須公佈商業計劃草案以供公眾審查和評論。計劃草案還必須提交給參議院交通和住房委員會、大會交通委員會、參議院預算和財政審查委員會以及大會預算委員會。

第一份商業計劃於 2000 年發布,與 1996 年章程第 796 章確定的任務保持一致(參議院法案 1420,Kopp 和 Costa)。從那時起,管理局在 2008 年、2012 年、2014 年、2016 年、2018 年以及最近的 2020 年通過並提交了一份商業計劃。

加利福尼亞州高鐵管理局盡一切努力確保網站及其內容符合加利福尼亞州規定的Web內容可訪問性指南2.0級AA標準所規定的ADA規定。如果您要查找不在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網站上的特定文件,則可以通過“公共記錄法”頁面根據“公共記錄法”來請求該文件。如果您對網站或其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與管理局聯繫: info@hsr.ca.gov.